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长期发展规划,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党总支研究同意,报县卫健局核准,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名,根据《长汀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健〔2019〕22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其中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二)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人数要求
1.详见《福建省汀州医院2020年第一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卫生健康系统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的毕业生。
3.曾因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等,被医院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trlzy.net/)、“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http://www.fjstzyy.com/)等网站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10);联系人:黄女士、林女士;电话:0597-6818088。
2.地点:福建省汀州医院行政楼(3号楼)二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预约方式现场报名(预约电话:0597-6818088,预约时间: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汀州医院2020年第一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及岗位条件规定需取得的执业资格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及《福建省汀州医院2020年第一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报名,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有身高要求的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http://www.fjstzyy.com/)等网站发布的各项招聘有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报考人员资料整理汇总,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填写的《福建省汀州医院2020年第一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http://www.fjstzyy.com/)等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情况另定,具体操作办法参照《长汀县卫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流程的通知》(汀卫健〔2019〕224号)。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有合格线以合格线为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缺席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视同自愿放弃,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另加尿毒品检测(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阅学籍档案、提供个人征信、有无违规违法情况;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计分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报院务会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http://www.fjstzyy.com/)等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具体要求:
1.在职报考者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无其他纠纷,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证书后予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与医院签订《福建省汀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合同期限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卫健局备案。
(四)出现以下情形者造成缺额的,按各招聘岗位及考试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1.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4.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五)本轮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3个月(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日期起计算),在此期间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人员时,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可以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考生自愿原则补聘用。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资格证,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聘用后,需在本单位连续服务五年以上,服务期限未满离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1、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2、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聘用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等予以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97-6800361,福建省汀州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6818099。